成立有限公司有什麼條件?成立公司過程、章程細則、股本等常見問題?
成立有限公司有不少好處,除了有更好的品牌形象,亦可以保障股東私人財產。
在香港每年都有超過10萬家有限公司成立,如果您想成立有限公司,以下是一些相關信息供您參考。
成立有限公司的條件:
想在香港創業並成立有限公司時,需遵守政府的《公司條例(第622章)》的規定。
以下是成立新有限公司的申請人條件:
申請人需持有護照或身份證的中國居民,或者是海外人士。
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且不是破產人士。
申請人必須成為公司的股東和董事。
在成立香港公司時,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個香港地址作為註冊地址,並指定一名香港居民或一個公司法人擔任公司的法定秘書。
成立有限公司的過程:
以下是成立有限公司的基本過程:
選擇公司名稱:創業時首要步驟是為新公司選擇一個合適的名稱。您可以參考政府相關部門的指引和公司名稱索引,確保所選名稱尚未被他人註冊。
選擇公司類別:有限公司可分為股份有限公司和擔保有限公司兩種類型,具體選擇取決於您的業務需求和目標。
填寫申請表格:申請人需要填寫相關申請表格,並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費用,包括法團成立表格、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和商業登記署通知書等。
領取證書:一旦申請被批准,申請人將收到電子版的公司註冊證明書和商業登記證。如需親自辦理申請,您將收到領取通知書,並需要前往政府部門領取相關證書。
組織章程細則:
成立有限公司時,需要制定組織章程細則。根據公司的類型(股份有限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),組織章程成立有限公司需要制定組織章程細則。以下是應包含在章程細則中的一些重要事項:
公司名稱註冊
公司宗旨
公司成員的法律責任
股份有限公司應包括成員持有的股份及其未繳款額
股份有限公司應說明股本金額及最初的股份持有情況
擔保有限公司應說明成員在公司清盤期間的人均承諾
股本:
根據《公司條例》,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金額並無限制,公司負責人可以根據業務需求自行決定股本金額。在註冊時,發起人需至少認購一股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公司從事需要額外牌照的金融服務業務,則需遵守相關牌照對股本金額的規定。
股東、董事、秘書:
成立私人有限公司時,最少需要一名股東、一名董事和一名公司秘書。股東和董事的國籍並無限制,投資者可以同時擔任股東和董事的角色。然而,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該董事不能同時兼任秘書職位。董事一般由股東大會選出,他們將負責處理公司事務並做出董事會的決策。秘書必須是香港居民,如果秘書是法人團體,則其辦事處也需設在香港,以確保能夠履行公司的法律和行政職責。 公司報稅收費 ,可以指定備任董事,以應對因董事身故而需要接替的情況。
以上資訊供您參考。如果您有關於成立有限公司的任何問題,我們歡迎您查詢並提供有限公司會計服務。